民國112年4月14日執行112年度第一季內部稽核-苗栗分機構

Date:2023-04-16
✵內部稽核工作之目的:
在於本機構整體(含總機構及個分機構)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,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,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 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的依據。

✵內部稽核在管理上的目的包括:
1.協助機構達到最有效之管理,俾能按既定之作業程序或政策計劃達成任務。
2.抽查各項辦訓環境及其他各項作業資料之作業合理性,及各項業務處理程序的經濟性與牽制
性之效果大小。
3.追蹤改善內部控制缺失及提出建議適用於各機構作業制度。
4.維護財物之安全及合理運用。
5.加強績效評估與管制考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