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勞動部】職安署於111年12月27日執行「112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」

Date:2023-03-14

為預防高危險行業從事年度歲修或趕工作業,因疏忽作業安全而發生危險,或業務異常忙碌可能有勞工超時工作情形,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111年12月27日執行「112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」,動員各勞動檢查機構人力加強實施勞動檢查,計畫期間共對9,241家事業單位實施檢查(含依廠場作業特性進行夜間檢查計49家事業單位),處以罰鍰965廠(場)次(罰鍰金額6,538萬元)、停工296廠(場)次。

    職安署指出,本次春安勞檢,查有違反勞動相關法令規定者計10,392項次,已依規定處以罰鍰、停工等處分;其中安全衛生設施部分,以營繕工程作業人員未戴用安全帽、營造作業未就作業有關事項實施檢點、未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、未使勞工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等事項為最多;至於勞動條件部分,則以工作超時、及延長工作時間未依標準加給工資等佔多數。

    職安署表示,112年春安勞檢實施期間,重大職業災害勞工死亡人數為20人,與111年同期有勞工29人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死亡,減少31%,惟生命無價,政府的勞動檢查是督促企業法遵的行政作為,勞工的工作安全及勞動條件需要雇主積極善盡責任。因此,提醒雇主,於日常工作期間即應加強安全衛生設施及落實安全衛生管理,確實做到零災害,讓每個勞工家庭都平安、完整,沒有遺憾。

訊息來源:https://www.osha.gov.tw/48110/48417/48419/143857/post